提案名称
厂内机动车使用技术手段控制最高时速在5公里/小时
提案日期
2017/9/27
提案分类
□ 成本管理 □ 创新创效 □ 流程优化
■ 安全/环境 □ 业务拓展 □ 能力/士气
□ 其他
提案人
顾文伟
公司/部门
昆山新宁/仓储部
改善提案前
目前,仓库虽规定驾驶人在使用厂内机动车作业时行驶速度不得高于5公里/小时,但是车辆本身实际最大行驶速度大于5公里/小时,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。
原因分析
1.部分员工不自觉遵守公司规定,存在侥幸心理,使用机动车时未按照规定速度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2.厂内机动车无行驶速度码表,对于速度没有明确的参照。
实施本案资源需求预估
需联系机动车各供应商技术人员
改善方法及预期效果
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厂内的机动车进行速度调试,使机动车的最高行驶速度不高于5公里/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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